问题 | 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认定有何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犯罪和侵占罪之间的明确区分在法律认知层面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诈骗犯罪主要是指那些意图以非法方式占据他人财产,在签署或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假陈述或掩盖真相等欺诈手法,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大量财物的行为。 在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犯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通过欺骗手段使得对方陷入误解,进而导致他们自愿交付财物。 而侵占罪则是指将原本属于他人代为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或者被埋藏的物品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行为人拒绝归还这些财物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问题的核心在于行为人对财物的占有是否源于合法的理由,例如保管等,然后在此基础上,行为人产生了非法占有该财物的意图并且坚决拒绝归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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