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逃跑够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详细解读,诈骗罪系对那些以非法侵吞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法,从公共或私人处骗取钱财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然而,若某人在负债之后选择逃离,试图规避债务责任,此举本身并不足以直接判定其犯下诈骗罪。 诈骗罪的核心要素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的行为,以及他们是否怀揣着非法侵吞他人财产的意图。 仅凭逃债行为,若未涉及任何欺骗手段,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诈骗罪。 然而,倘若欠款人在借款之初便已采取欺诈手段,抑或是在偿还债务过程中利用欺诈手段躲避还款义务,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涉嫌诈骗罪。 因此,是否构成诈骗罪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若仅限于逃债行为,且无任何诈骗行为的证据,那么该行为将无法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反之,若有确凿证据表明欠款人运用欺骗手段获取资金并逃避还款责任,那么他们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