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了公司诈骗罪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明确规定,倘若某公司在其设立之后对社会公众施行了欺骗性行为,那么,依据本条款的要求,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而针对这起案件,司法机关将依循诈骗行为涉及的具体数额、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如自首、立功这样的法定减轻或者处罚情节进行量刑裁决。 如果欺诈数额较大,则负责人员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接受罚金或者两者兼罚的可能; 若欺诈数额极为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然而,如果欺诈数额极其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这些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