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中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方式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这里的承诺包括明示承诺、暗示承诺、真实承诺、虚假承诺。
(1)明示承诺: 用语言文字等明确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2)暗示承诺: 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不予拒绝,应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3)虚假承诺: 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在他人有求时,并不打算为他人谋取利益,却又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4)如果根本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职权与职务条件,却谎称为他人谋取利益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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