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无证据羁押可多长时间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进行侦查的这个阶段,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通常是不能把人给羁押起来的。
公安机关要是拘留了某个人,觉得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了,那就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把相关材料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让他们来审查批准。 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往后延长一天到四天。 像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得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那天起算,七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要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得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把人给放了,而且还要把执行的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总而言之,没有证据可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人给羁押了,更别说是判刑。 要是出现了违法羁押的情况,那相关的人员是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这可是很重要的一点,必须得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事,不能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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