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多少天内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刑事拘留得在24小时之内就开始执行。
公安机关要是把人给拘留了,觉得该逮捕的话,那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把材料交给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准。 要是碰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能多延长一天到四天。 像那些流窜作案的、多次作案的,还有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从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那天起,七天之内就得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的来讲,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间是10天,要是有特殊情况还能延长到14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期限最长能达到37天。 这就是关于刑事拘留时间的一些规定,了解一下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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