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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会见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程序期间,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与其外界接触的规定相当严谨。
依照惯例,辩护律师有权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及通讯交流。
然而,这种权利并非毫无条件,他们需先获得侦查机关的批准方可进行。
至于其他人员,原则上是禁止与其会面的。
这主要是由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进行,防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同时也防止他们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行为的发生。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出现特殊情形,例如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犯罪等,那么在侦查阶段与之会面的可能性将会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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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