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由哪个派出所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这项措施,通常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来负责执行的。
当采用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居住时,除了那些确实无法通知的特殊情况之外,必须在开始执行监视居住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把这一情况通知给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执行机关针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着多种监视方法,比如可以运用电子监控手段,随时掌握其行动动态; 还能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他们严格遵守监视居住的规定。 尤其在侦查期间,执行机关甚至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这样能更好地掌握其与外界的联系情况,有助于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运用,既能保障监视居住的效果,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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