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两个月从什么时候算起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的法定刑期,应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起计算。
倘若在判决执行之前已先行被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期限可折抵为一天的刑期。 例如,某位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之前已经因涉嫌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或者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实施逮捕以致于被羁押,这段期间所经历的羁押天数理当在最终确定的两个月拘役刑期中予以相应扣减。 反之,若是该名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之前未曾受到任何羁押措施,那么判决执行之日往往便视为实际启动执行拘役刑罚的起始日期,这一具体安排与通知事宜将由相关司法机构依程序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关于拘役刑期具体从何时计起,还需根据案件所涉及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准确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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