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限及要求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之一。
根据国际通用惯例,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确定拘留某个人之后,如需提出诉讼请求以申请将其逮捕,应于拘留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进行申报审核与审批。 然而,如果情况特殊,则滞留时间可延长至四日。 尤其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是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申请延长至最多三十天的审查期。 而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后的七日内,给出是否予以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若不批准犯罪嫌疑人逮捕,公安机关应在得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该犯罪嫌疑人,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报告其执行情况。 对于部分案件仍存在调查必要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相关部门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拘留的对象必须为现行犯或者是有足够理由怀疑涉嫌犯罪的重要犯罪嫌疑人; 其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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