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羁押期限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逮捕后,进行侦查羁押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
但是,对于案件情况过于复杂且在期限期满仍无法终结的案件,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至三个月。 同时,针对某些特定情形的案件,如省级、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或决定的,可以适当延长至四个月。 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长达十年的有期徒刑,则需按照相关规定延长期限直至届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仍未能侦查终结的,可以获得省级、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审批或者决定,继续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至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于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难以完成审判工作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延期审理。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无需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即可,只是需要向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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