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逮捕最长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于审核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方面的处理期限通常定为7天。
若公安机关将其所拘捕的人员认定为具有逮捕必要的,那么他们应于拘留措施实施的第三天起,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查与批准。 在特定情况下,该申请可适度延期1至4天。 针对那些涉及流窜犯罪、多次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等严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与批准逮捕请求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申请后的7日内,依法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批准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 但对于案情复杂且期限已届满仍无法完成审判工作的案件,申请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以获得延长一个月审定期限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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