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最久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逮捕之后,进行侦查时所规定的羁押期通常是不能超出两个月期限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中,例如案情复杂以及期限届满仍然无法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适当地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间。 对于以下几种情形,如果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则可以适当延长至两个月: (1)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所发生的重大且复杂的案件; (2)重大的犯罪团伙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且复杂的案件; (4)犯罪涉及范围广泛,取证过程困难重重的重大且复杂的案件。 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延长了侦查期限,但仍然未能侦查终结的,那么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在特殊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需要重新计算。 总的来说,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应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但是最长一般不会超过七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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