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遗产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遗产继承都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三、可以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在已经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拿着遗嘱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完全是多此一举,不过,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自己家的遗产继承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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