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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37天后没有出来就一定是批捕了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们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框架内,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不得超出37个自然日。
然而,若在这37天期限届满时仍然未能获得释放,那么很大程度上当事人是已经得到了逮捕令的批准,但这并不代表绝对如此。
实际上,逮捕令的审批需要由检察院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以综合性的方式权衡分析是否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
有时候可能会出现案件复杂度高、证据待完善的特殊情况,这就使得在超过37天之后,仍然无法确定是否应该批准逮捕。
如果在这个阶段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获得释放,家属或者辩护律师有权向负责此案的司法部门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以及详细信息。
必须强调的是,没有获释也可能源于案件调查的实际需要,进而改变强制性的羁押方式如监视居住等等。
总而言之,在37天期限过后当事人仍旧未能离开看守所,并不能简单地推断出其必定已被批准逮捕,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司法部门的决定做出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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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