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几天移交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案件的具体时间需依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有必要实施逮捕时,应在拘留期结束后的三天内提出申请,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安机关可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允许延长到三十日。 若公安机关未选择申请逮捕,而是以侦查终结的方式处理案件,那么也必须在侦查工作圆满完成之后,将案件正式移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这一过程的法律期限通常规定为两个月。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案件的详细时间安排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案件的犯罪性质、复杂程度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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