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判刑什么时候起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拘留与判刑的起始时间,这必须依据不同性质的拘留和相应的判刑类别进行细致区分。
对于行政拘留而言,其期限应从被裁决者进入拘留所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涉及到刑事拘留,则需自公安部门向涉嫌违法行为者传达《刑事拘留证》之时起为起点展开计时。 至于判刑的起算时间,根据法院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如果被判的是管制,那么自判决正式执行之日即开始计算。 如若涉及到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且受罚者在判决执行前已被先行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都将折算成一天的刑期。 例如,假设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此之前曾遭受刑事拘留达三十天之久,那么他实际需要服刑的时间段便会是十一个月。 总的来说,各类拘留及判刑的起算时间均有各自的规定,我们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