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多久移交检察院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领域中,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递交检察机构进行审查起诉的正常操作步骤通常是,若公安机关对其所拘捕的人士判断为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者,则应于拘留的3日内向检察机构提交申请批准逮捕请求书。
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以延长至1天到4天之久。 而对于那些跨区域流动或频繁作案以及有团伙共同参与的重大嫌疑人来说,他们的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30天。 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需在7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拒绝逮捕的决定。 当公安机关将案件调查结束,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同时还须撰写起诉意见书,连同所有相关的案卷资料和证据一起,移交给同级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做出决定,但如遇重大、复杂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半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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