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后是否自动解除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之际,并不能实现自动解除执行的状态。
待监视居住期限一旦抵达,执法机关需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监视居住措施。 若执法机关未能按期履行职责进行解除,那么被监视居住者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辩护律师都有权利向相关执法机构提出撤销监视居住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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