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过后就没事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请注意,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并不代表着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特定期限内的居住自由进行适度的限制与监督。 然而,在实施监视居住的过程中,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仍然会持续推进。 若经深入调查及严格审查后,发现存在充足的证据证实犯罪行为的真实性,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仍将面临相应的刑事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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