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才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从刑事拘留转为正式判决所需要的时间长度并无固定的标准。
通常情况下,倘若公安机关认定涉及拘留的人员有必要进行逮捕,必须在决定拘押之后的三日内提出申请,交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阅与批准。 然而,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经办人员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 针对那些流窜犯罪、频繁作案以及集体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批逮捕申请书后,必须在七日之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案件侦查工作结束后,检察院将对该案件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 在此过程中,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周期一般设定为一个月,如果是复杂或重要性较高的案件,此期限可适当延长十五天。 随后,案件将被移交给法院进行审理,法院通常会在接手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做出判决,最迟不得超出三个月。 最终的判决时间还要依据案件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