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判刑是从拘留的那天算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刑期往往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从被拘留之日起进行计算。
若被告人被裁定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监禁,那么其在审判结果宣布之前被羁押的天数将予以等分,每1天可抵扣2天的刑期。 然而,如果被告人被判定实行管制刑罚,那麽他在宣判前被拘留的所有日子均应按比例折算到新的刑期之中。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最终的刑期计算中能够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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