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一般几天会逮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程序结束之后,警方通常需要在被拘留者的拘留期限届满后的三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请求对其进行逮捕审查。
然而,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公安局可以将这一时间延长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的期限则可延长到三十天。 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人民检察院有七天的时间来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