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体系下,拘役并非惩罚措施而更倾向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履行审理权限的案件在内的侦查过程中,碰见法律明文规定的紧急状况后,对现在实施犯罪行径者或重大嫌疑人员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拘役的实际意义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畅进行,避免犯罪嫌疑人士畏罪潜逃或毁损关键证据等不利局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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