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监视居住生活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指定进行监视居住期间,个人生活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被监视居住者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展开监督居住的场所,其每日活动范围及人际交往都将受到相应的制约与限制。 然而,应该明确指出的是,被监视居住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仍能得到充分满足,包括必要的饮食以及充足的休息时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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