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会超过37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期限通常限定为37天以内。
但在几种特别情形之下,警察部门有权在拘留之后的头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进行案件审查和做出批捕决定。 在这些特殊情况下,警方的申请审核期可以适当延长一到四个工作日。 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且有团伙进行作案的重大嫌疑人,那么警方从提请直到检察院审批的期间便可延长至长达30日。 在获得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之后,人民检察院将在七日内做出是批准逮捕还是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将结果告知警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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