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刑期折抵计算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来说,若最终被法院判决处以管制处罚,则他们在被执行监视居住期间的每一天均将可相应地抵扣其应服刑期中的一天。
而倘若最终被判处的是拘役或有期徒刑等类型的刑罚,那么在此期间所进行的监视居住则应按照两日兑换一天的方式进行刑期折算。 这种计算方法的设定主要源于对监视居住所执行的强制手段整体力度较低的考虑,因此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需要兑现刑期时,需与其在被羁押期间所面临的情况区别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刑期折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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