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能直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警方遵循法律准许之情形下,可直接将涉嫌犯罪者实施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调查期间,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严重嫌疑人士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法定措施。 然而,这须以确凿的证据与法律依据为前提。 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等情况出现,警方有权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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