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坐过牢是不是刑事拘留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触犯法律而遭监禁并不仅限于刑事拘留这一形式。
普遍意义上,坐牢乃源于被判定须接受有期徒刑等刑事制裁,继而经由法庭审理并执行。 然而,刑事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一项强制性的手段,主要用于在侦查阶段对潜在罪犯进行临时性扣留,以配合调查取证。 当被裁决为无罪,亦或犯罪行为情节微小、不足以构成法定犯罪时,便无需面临被送入监狱服刑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