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由公安机关针对涉嫌触犯刑律的人士所开具的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法定文书。
倘若阁下接获了这一法律文件,务必要保持镇定,切勿惊慌失措。 在这种情况下,身为被拘留人士的亲属应当立即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相关事务,以便律师得以向公安机关查询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并能够与被拘留者会面,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以及援助服务。 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将依法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若经查实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罪,则可能会相应地变更原先的强制性措施,甚至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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