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不可以见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审理程序中,如果发现存在法定的紧急状况,对于现阶段处于犯罪状态的罪犯或是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会采用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来限制其行动,这种方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拘留。
在此期间,我们最主要的目的是确保调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下去,同时也需要防范可能出现的嫌疑人和家人串通口供或销毁关键证据的行为发生。 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嫌疑人在刑事拘留的阶段内无法与家人见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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