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拘留多少天可以见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罪行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旦当事人被正式逮捕或拘禁之后,其亲属便不得随意接触或探望了。
然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利自行聘请辩护律师来为自身权益发声。 在此情况下,辩护律师是可以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会面交流的。 当然,在特定情况下,即便当事人未能亲自聘请辩护律师,只要司法机关批准,其他有资格的辩护人均可依法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谈互动。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如此,无论哪种形式的会见与交流活动都必须在司法机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条款,辩护律师享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见和通信的合法权利。 在此等情况之外,若需进行其他形式的会见和通信,则须得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特别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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