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以后侦查期还有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已经依法被实行刑事拘留的人员来说,其所涉及案件的侦查期限原则上不得超出两个月;
但若遇史无前例的复杂案件,或案情复杂疑难,甚至在二个月的限定期内无法结案,该类案件可通过上报至上级人民检察院获得批准,获准后可将案件侦查期限延长一个月; 若案件因特殊情况,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不宜进行依法交付审判工作,甚至存在特别重大并且复杂的情形,为了确保案件公正与合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进一步申请并提交请示,待得到审查批复后便可以适当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嫌疑人涉案性质严重,且可能面临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等严峻刑法处罚,相应的案件侦查期限如果经过上述各阶段的延长仍然无法结束,那么该等案件便可由所在地区的省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相关批准或者作出相应决定,对案件侦查期限再次予以适当的延长,延长的时限宽为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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