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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看守所的刑事拘留一般几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规范,在我国,公安机关执行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只可维持不超过14昼夜;
然而,若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团伙作案等情况,且行为人被视为重要嫌疑人,那么其扣押期限则可以延长至最多37个工作日以内。
刑事拘留是一项特殊的短期强制性质的措施,目的在于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调查、诉讼及审判程序等活动,以推进刑事案件的顺利进行。
同时,在此拘留期内,公安部门会针对案件展开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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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