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书什么时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证的创设常常源于公安部门判定对涉嫌触犯法律者必须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满足法定刑事拘留标准。
此类证件一般仅在对相关案件展开调查之初,在确认涉嫌犯罪之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时方才下发。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特别设定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杜绝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追捕或进一步酿成社会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