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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驾驶罪审判前能否羁押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对涉案人员进行危险驾驶罪的审理之前,其是否需要被羁押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审慎考量与确定。
若犯罪嫌疑人身处可能导致其逃逸、蓄意销毁关键证据、干涉证人作证、重蹈覆辙等诸多社会危害性的境地之中,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将有可能被依法予以羁押。
然而,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犯罪嫌疑人并未表现出上述任何一种危险性特征,同时又能够提供可靠的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那么他们也有可能无需被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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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5: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