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协商解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通常是无法透过洽商达成谅解解决的事宜。
这类拘禁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执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实施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严厉法律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而非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任意更改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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