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哪三类不通知家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人员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恐怖活动罪行,并且在该状况可能会妨碍到案件调查工作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暂时不向其亲属发出通知。
然而,当妨碍调查的因素消除之后,公安机关必须尽快告知被拘留者的家人相关事项。 在无法通知到被拘留者亲属的特殊情况下,例如被拘留者拒绝提供真实姓名、确切地址以及身份信息等,那么公安机关就需在拘留行为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展开调查核实,如经查证并无必要对其实施拘留,应当毫不迟疑地将其释放。 倘若仍然无法与被拘留者的家属取得有效联络,这种情况也应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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