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几个期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往往涉及三个具体时间段。
首要的便是由公安部门所执行的刑事拘留期,其标准时间设定为3日期限,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该期限可以适度延展1至4日。 而针对那些跨区域进行犯罪活动、屡次实施违法行为以及组成团伙共同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他们的拘留期则可最终被延长至最多不超过30日。 接下来,检察机构将在收到案件材料后的7日内,依据事实证据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策。 综上,刑事拘留的最大时长为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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