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过失导致他人重伤而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案件,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不会超过三十七日。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暂时性且具有强制性质的措施,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将依法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若经审查后认定有必要对嫌疑人实施逮捕,则需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反之,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或者无需进行逮捕,公安机关有权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甚至释放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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