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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多久才算刑事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其本身固有的性质以及适用范围则规定了拘留拘禁时间一般不应超出14天,但若针对流窜作案者、屡次作案惯犯或伙同他人共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员,其拘留之期限则可适当延长不超过37天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成为公安机构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公安机关直接受案的案件过程中,在侦查阶段遇到法定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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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