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还会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程序结束之后,是否启动审判程序,需要依据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安机关所取得的调查成果来进行判断。
若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能够搜集到充足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其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将会将此案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如果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所获取的证据并不充分,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话,那么该案件有可能不会进入审判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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