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拘留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押于看守所中的囚犯并不均为刑事拘留。
看守所之收押人员范畴包含被刑事拘留及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两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遭行政拘留者一般不会被监禁于看守所内。 刑事拘留乃是一种刑事法律强制性手段,其主要适用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 至于行政拘留,则属于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的惩处措施。 因此,在看守所中遭到拘留,既有可能涉及刑事拘留,亦或是逮捕完毕并执行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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