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也在看守所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通常在看守所内履行。
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管辖且正在深入调查的案件,在调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剥夺相关人员人身自由的法律措施。 当某个人因其行为而被判为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时,往往会被刑事拘留并进而拘留在看守所内,从而方便公安机构继续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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