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0天是去哪接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被依法拘留30日之后,若经检察机关审查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情进展情况对拘留措施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届时,将犯罪嫌疑人接回家中的地点通常为最初实施拘留行为的公安机关。 然而,关于释放日期及通知方式是否存在差异则需要根据个案实际来定,相关方面的信息请以公安机关提前发布的通告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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