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必须的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要之举。
刑事拘留集刑事司法制度之重要手段于一身,主要在紧迫情形之下应用,旨在制止涉嫌罪犯逃跑、销毁罪证或者继续从事犯罪行为等危险情势出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涉嫌刑事犯罪个案均须施以刑事拘留。 具体处置应当依据各案实际状况及其适应法律条款确定。 若涉案行为情节轻微,亦或是存在符合需要的替代性措施,例如适用担保人保证释放或者社区监控居住等方案,则未必需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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