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犯罪无故被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理由、不公正地遭受刑事拘留,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侵犯个人权益事件。
在此情况下,您必须立即寻求专业协助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律师们有责任代表当事人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与指控,以便能够深入调查案件事实真相。 并且,如若因这种无理拘留而致使人身受到了伤害或者产生了经济损失,均可依据法律程序申请获得国家赔偿。 此外,相关部门亦应对其错误的拘留行为进行纠正并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