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算超期羁押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为了确保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对犯罪行为的严肃处理,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被严格规定在37天内。
然而,若超出了这一期限但未相应地采取新的刑事强制手段来限制嫌疑人的自由活动,便会出现显著的超期羁押现象。 在收到相关请求以及具备充分证据支撑后,公安机关将会享有3天左右的时间,以此向检察院提出并申请逮捕该嫌疑人; 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这种申请的时间还可获得延长,1到4个工作日即可。 例如针对流窜作案、多次犯案或团伙性作案等严重犯罪情节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进一步延伸到30天之久。 在此期间,检察院需自接到由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申请的最终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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