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抓到人才算被正式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仅仅依据为逮捕嫌疑人这一唯一的参照标杆来进行实施。
实际上,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活动之际,如若遇到了满足一定条件的法定紧急状况,便可对现行罪犯或重大涉嫌者实行的暂时性的,对其人身自由予以剥夺的强制性措施。 只要有相关证据显示出某个人有犯罪的可能性,并且完全契合法定的紧急状况,那么即使尚未将该人逮捕归案,也完全可以先行启动刑事拘留程序。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往往是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再根据具体的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执行刑事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