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拘留15天后自动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罪行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涉及人员是否能够在拘留15天后自然释放,这个决定主要根据该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定的司法程序来进行判定。
通常来说,若仅涉及到行政处罚,15天拘役期结束之后被拘留者现身获释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那么这15天的拘留仅仅是刑事调查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当拘留期限届满时,可能会有其他强制措施的改变,例如将其改为取保候审或逮捕,而非自动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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